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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託收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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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什么是异地託收承付 兩個經濟單位發生交易後,銷貨單位委託銀行向購貨單位收取貸款叫做‘託收’,銀行徵得購貨單位的同意,把貨款从購貨單位的存款賬戶內劃給銷貨單位叫做‘承付’,經过承付後託收的貨款才能收回,这种結算貨款的办法就是‘託收承付’。托收承付分同城和異地兩种,由於交易條件不同,
作者 方瀾
出处 《中国金融》 1955年第13期13-16,共4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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