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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库已無繼續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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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後備庫是現金調撥辦法中爲緩和現金出納計劃不準與調劑轄內現金而設置的後備業務庫。後備庫的來源爲:所轄行處上繳的回籠款項及有業務庫存的分行或中心支行,在其業務庫存超過限額時撥入的部分。設有後備庫的分行或中心支行,根據本身保留後備庫的餘額,可以作爲簽發轄內行處出庫命令的保證,它在全行取消匯差出入庫辦法改行現金調撥辦法的初期,即在計劃水平不高、編製分期收支匡計工作經驗不多的階段,發揮了一定作用,主要的表現是: 一、緩和計劃不準,調劑轄內現金的需要。在分期收支匡計不準或不及向上級行辦理追加請領時,可以運用後備庫隨時作保證簽發出庫命令,發揮當地行在調劑現金方面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如浙江省分行在一九五四年七月中、下兩句。
作者 黃福觀
出处 《中国金融》 1955年第1期22-23,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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