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市場上流通的旧人民幣已基本上收回。根据國務院命令及總行通知。萬元以上的舊幣已在四月三十日停止兌換,五千元以下各種舊幣,亦將於六月十日停止收兌。因此目前迫切的任務是積極準備和進行舊幣銷燬工作,這是一件極端重要而複雜細緻的工作,稍有疏忽,就會給國家造成損失。蘇聯專家建議我們所有舊幣一律在停止收兌後再進行銷燬,這样有以下幾點好處:①可以减少和避免在新舊幣混合流通和收兌期間銀行內部的貪污和盗窃情事的發生;②防止在大量銷燬時盗竊舊幣;③便於在收兌完畢後如發現收兌和原發行數不符時進行复查。
出处
《中国金融》
1955年第10期23-23,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