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編辑同志: 太原市人民銀行收发室在三月十日收到一封由河北峯峯矿区人民銀行和村办事處署名的掛號信。拆開一看,信封里装的既不是公函,又不是汇款憑證,却是有零有整嶄新的新人民幣十一元二角五分。這是怎么回事呢?收發室從未有在「聯行專用」信中收到過現金(按郵局規定除保價信外,任何信不能裝現金),難道是郵局送錯了嗎?但信皮上的收件人、姓名、地址,明明寫的是「太原市人民銀行」,究竟應該將這筆來向不明的钱交到那里去呢?收发同志無法處理,於是只得向原發信地進行查詢。經過聯系的結果。
出处
《中国金融》
1955年第10期25-25,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