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最近頒發的‘出納制度草案’是銀行出納工作的一項重要改革。認真學習新制度草案,並組織試點,對今後出納業務的進一步開展,以及克服目前存在的缺點,有著重大的意義。 現行出納制度從一九五一年執行以来,對配合銀行各項業務的進行和適應出納工作的開展,曾起了一定的作用,並完成了所担當的任務。原有出納制度雖然經過多次的修改補充,但還是不够完整的。再加以銀行業務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而有了新的發展,原有的出納制度已經不能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了。因此學習蘇聯縱驗,結合中國具體情况,逐步修訂現行制度,以改進出納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出納工作是國家銀行業務組成部分之一,是實現各項業務政策的重要手段。今後隨着國民經濟的發展,商品流轉的擴大,現金業務必然相應地增加,出納工作的任務将日益繁重。為了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和克服目前存在的錯、亂、慢等嚴重缺點,必须對現行出納制度加以適當修訂。
出处
《中国金融》
1954年第21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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