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逐步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建立和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是合作化运动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曾经指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农村供销合作和农村信用合作是农村合作化的三种形式。这三种合作互相分工而又互相联系和互相促进,从而逐步地把农村的经济活动与国家的经济建设计划联结起来,逐步地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改造小农经济。’这就具体地规定了信用合作的地位和作用。全国解放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逐年都有增加。根据一九五三年底的统计,全国已有信用合作社九千四百多个,社员近六百万人,还有二千多个附设在供销合作社内的信用部和大量的信用互助组,共有股金一千二百多亿元。
出处
《中国金融》
1954年第19期8-9,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