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有计划、有系统地组织国家统计系统及业务系统的调查统计工作,防止各部门各地区乱发表格,节约人力、物力,以保证为国家建设所必需的调查统计得以贯彻执行,本局特根据一九五三年一月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务院命令发布的《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拟订《制订及审批调查统计报表暂行办法(草案)》,其中关于批准权限的规定,一方面根据集中统一的原则同时又照顾到目前实际情况,拟采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适当加重中央各部及大区的责任,可能更易于了解具体情况更便利于对克服目前报表审批中的困难.兹将该办法草案随文送上,请认真研究并将意见于五月三十一日以前送本局.以便再加修正后颁发实行.
出处
《中国统计》
1953年第1期13-14,共2页
China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