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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河北,广东、内蒙等地部分合作社擅自印發货币代用券在市場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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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九五二年秋天,江苏、河北、广东、内蒙等地部分合作社在收购粮食、棉花、花生等农产品时,擅自印发货币代用券在市场上流通,严重地破坏了国家货币统一发行的政策,造成市场货币流通的混乱现象,影响了人民币的信用。各地印发的各种货币代用券的面额有:一千元、五千元、一万元、二万元、五万元、五十万元、一百万元等多种。名称有‘代人民券’、‘流通票据’及‘定额票据’等。发行数量很大。江苏省南通县三余区五个供销合作社自去年十一月份起印发三十余亿元,大丰县大中集合作社在一星期内卽印发二十余亿元。广东省电白县林头乡合作社印发三千余万元。
出处 《中国金融》 1953年第4期22-22,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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