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自三月十日开始试行国营商业部门的结算工作以来,在全国各商业系统间已普遍开展,特别在中国百货公司系统内,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八月间在上海举行的百货中央站与有关二级站间的结算会议中,就得到了证明。上海中国百货公司中央站自本年年初核定资金、实行经济核算制后,四月份起对异地二级站间的交易款项的清算,实行了异地託收承付结算,内部发货处理时间由四月的五至六天,逐步缩短为五月的三至五天,六月更缩短为一至二天。从五月核资覆查。
出处
《中国金融》
1953年第20期12-12,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