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和各直属单位,自一月二十日起开始集中火力,围剿大貪污犯。截至二月六日,已先后查出利用职权骗取公款,盗竊國家经濟機密,貪污一億元以上的以及情節重大的大贪污犯达二十名,其中十三名因拒不坦白,已由人民法院逮捕法办;對其餘的大貪污犯,正继续动员他們徹底坦白交代問題。已经被捕的十三名大貪污犯,絕大多數都是未經很好改造的留用人员和解放後打入銀行工作的新人员。這些大贪污犯,或是不法商人派進來的坐探,或是被收买拉過去的奸細,他們都是資產階级插到国家銀行內的吸血管。這些貪污犯利用职权進行違法活动的方式,據初步分析有以下三點:
出处
《中国金融》
1952年第2期13-13,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