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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送货”制度的结算办法是一种优越的结算方法——介绍东北区对三种物资结算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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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北工业系统经东北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决定,自八月一日起,在东北区内实行了煤焦水泥、钢铁三种主要物资的‘送货’制度。东北人民银行亦同时配合这个制度,办理对各有关部门由于该三种物资送货需要而发生的结算工作,并同时供给以必要的放款。
出处 《中国金融》 1952年第17期14-16,共3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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