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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上海市工商金融界为响应并贯澈全国金融业联照会议倡导组织投资公司的决议,于九月二十九日由人民银行华东区行陈穆行长,盛不华副市长,工商局许条新局长,金融业公会理事长项叔翔,工商联秘书长胡子婴等五人,邀请有关人士召开座谈,到有工商界盛康年、刘靖基等,金融界王志莘、沈日新、金瑞祺等及人行谢寿天、孙更舵、陈望岐、王伟才等共三十一人。会议中广泛的讨论了关于:(一)投资公司吸收资金的来源、方法与条件;(二)投资公司证券及公司债流通问题;(三)资金的利率与保本保息问题;(四)资金的投放对象问题。并经推定专人负责起草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提案,送沪市人民代表会议审查讨论,决定后再付施行。
机构地区 筹设投资公司
出处 《中国金融》 1951年第2期19-20,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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