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报告指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兵团应不应该发展家庭农场、如何发展家庭农场,成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本文从家庭农场的内涵和特征出发,分析家庭农场与兵团其他主要经营主体的区别和联系,探讨现阶段兵团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和制约因素,应遵循的原则和发展的主要模式,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措施,以期对兵团发展家庭农场有所借鉴.
出处
《中国农垦》
2014年第3期-,共5页
China State Fa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