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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大立法组织协调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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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支持,人大可为 立法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从立项到起草,从审议到报批,参与的工作部门很多,法规内容涉及到的工作部门也很多,从工作角度而言,需要有一个机制来整体有序推进,而不能“各扫门前雪”.同时,几乎每部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不是单一的,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协调,如果不细致做好组织协调,就难以顺利出台;而在立法过程中如果不充分沟通协调,仓促出台,也会争议不断,甚至执行不畅,进而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作者 黄兴旺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4年第5期-,共3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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