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限制代表人身自由和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时,要注意走出以下三个误区:
一、走出限制代表人身自由就是要羁押代表的误区——限制措施有多种多样
限制代表人身自由就是对代表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限制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人身自由要由该级人代会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许可.我国多部法律都对强制措施有具体规定.如刑事诉讼法中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传染病防治法中的强制隔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决定中的强制集中教育,集会游行示威法中的强行遣返,警察法中的留置等等,这些都是强制措施.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4年第4期35-35,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