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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民政局七项措施解决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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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有效保障困难居民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府谷县民政局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七项措施,切实解决了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 一是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县共审批城市低保对象1078户2169名,保障标准为360元/人·月,支出城市低保金762.3万元;审批农村低保对象5671户11976人,保障标准为300元/人·月,支出农村低保金2441.9万元.
作者 张锦荣 李进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4年第2期63-,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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