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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座就该被赶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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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勿将道德义务视同法律义务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 赵洪生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这是法治社会的普遍共识.“让不让座”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应该由一个人的文明素养和整个社会环境的文明风气来决定和养成,不宜以法律来强制,勿将道德义务视同法律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293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承运人须履行按约定时间班次运输和安全运输等义务,法律并未赋予承运人在某种情况下有拒载或者中途甩客的权利.很明显,驾乘人员拒绝为不让座或者不让出专用座位者提供营运服务违背了客运合同的约定.
出处 《公民导刊》 2014年第1期52-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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