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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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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以下简称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近日,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出处 《交通财会》 2014年第6期90-91,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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