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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men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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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出处 《四川水泥》 2014年第2期92-95,共4页 Sichuan 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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