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二十年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等方面产生了很大变化,消费维权工作领域产生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从2009年起,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国务院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计划,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标志着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步,对于优化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扩大内需、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以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4年第4期32-38,共7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