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及部门衔接中的履职风险源于程序规则不健全或不遵循既有程序。其产生的原因在于基层工商部门行政行为的效率优先与正当程序之间的价值冲突、约束行政权运行的程序规则不完善以及现有评价机制的不健全而导致的程序虚化。通过强化程序意识,完善和落实程序规则与业务操作标准,健全并落实评价机制,能够有效防控履职风险。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4年第4期63-67,共5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