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民法商法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和基础法,是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重要工具。在一定意义上说,民商法对商品经济关系的微观调整,是国家采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其他法律手段对整个市场经济实现宏观调控的基础。因此,民商法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如保障民事主体充分行使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利;通过确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所有权,保证其自由、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等。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1995年第1期15-20,共6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