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普遍语法研究的回顾 在西方语言研究史上,语言普遍性这一概念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时代,希腊斯多噶人就猜测语言的外部形式显示了人类本质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语言学者如Helias,Sanctius,Huarte等在比较欧洲地方语言时也假设语言有普遍性。在十三世纪时有人曾指出:“无论是谁只要他掌握了一门语言的语法就等于掌握了另一门语言的语法……。如果他不会说或不懂那门语言的话,那只是因为语法范围之外的词汇和形态妨碍了他。”到了十七世纪,许多哲学家和语言学者在进行哲学反思时也注意到语言存在着普遍性,理性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曾为此展开论争。十九世纪时以Bloomfield和Whorf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者则对语言普遍性感到怀疑,他们通过对美国印第安语言的研究,认为每一种语言都是独立而又互不关联的。语言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我们知道,由于结构主义者将眼光只投向句子差异很大的表层结构,这种研究方法不可避免地使他们将语言的描写限制在具体运用的语句上面。
出处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1期79-84,共6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