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的企业,其全部经营活动均应受法律法规的保护和制约。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依法管理,法律顾问则是企业不可替代的参谋、助手、“保健医生”和“护法使者”。企业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需要企业为服务对象,二者相依为伴,互为促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已为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认同。但是,目前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服务对象范围不广。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各种股份制企业。而目前我省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不多,股份制企业更少。
作者 周龙
机构地区 青海省律师协会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114-115,10,共3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