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冬”是仫佬族社会生活中长期以来起着很大作用的一种社会组织。它的出现最迟在元代,是随着仫佬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出于划分不同血缘关系、居住地、耕地等需要而产生的。它的长期存在是“血缘与地缘合一”的结果。“家庭──房族──冬”构成了仫佬族社会等级式的宗法家族形态。这一结构中诸如族权、神权、家长权等宗法特权的存在充分说明了冬是一个宗族组织。同时,随着国家政治力量的作用,这种宗族组织有向地域组织转化的倾向。因之,冬既是一个宗族组织,又是一个地域组织。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3期36-40,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