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漕粮是专门供给京师贵族、官僚及京边卫军的消费,为了将东南海粮无偿地调拨到京师地区,明政府在赋役形式下制定了漕粮运费的编派原则和办法,并根据漕运的实际需要对漕粮运费实行部分的折征。但出于明中叶后各级官府对漕粮运费的不断加征及其对粮户的搜刮掠夺,遂致漕粮运费的负担极为苛重,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代漕政的黑暗腐败及漕粮的掠夺性质。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5年第2期61-71,共11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