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建设是一切工作的中心,这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所决定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而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的根本任务,就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把握其内在的联系性,把特殊性与普遍性结合起来,把形式和内容统一起来。其一,要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好人大工作”的内涵有一个分析,狭义上可以理解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直接作用于经济领域的活动,例如,审查、决定及调整社会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实行对经济工作和经济执法的监督等等。广义上则可以理解为涵盖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例如包括通常所说的常委会依法行使“四权”,即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和立法权的全过程。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出发,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放在首要位置,以生产力和“三个有利于”为标准,
出处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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