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柳永咏歌妓的词,为许多封建文人所鄙薄。解放后对其评价仍存偏颇,这是因为批评者把作者与作品完全等同,把妓女视为“贱民”而排斥在人民范畴之外的缘故。柳永的咏妓词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写歌妓的思想感情,忧愁痛苦;另一类是写作者与她们的关系及平等对待她们的态度。柳词中所反映的歌妓生活真实而又全面,可说是宋代烟花女子的一个缩影。柳永第一个把烟花女子这个社会最底层的卑贱人物作为真正独立的人写进了词中,这是我国词史上的创举。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995年第3期89-94,共6页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 (Humanity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