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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唐书》纠谬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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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唐书》纠谬二则《旧唐书·元稹传》云:“二十八应制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登第者十八人,稹为第一,元和元年四月也。制下,除右拾遗。”而《新唐书·元稹传》则云:“元和元年举制科,对策第一,拜左拾遗。”两书相互矛盾。按:《全唐文》卷647,《元稹传》载...
作者 王雪玲
出处 《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5年第1期102-10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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