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展开论证之前,首先提出“在感”与“不在感”这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弄清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对于我们界定宗教人生观的实质大有裨益。 众所周知,人生观不过是人生体验的系统化和哲理化。人生体验的内容又是多种多样的。在笔者看来,从宏观的角度可以把人生体验分成“在感”与“不在感”两大类。所谓“在感”指的是肯定个体生命存在的积极体验。“在感”不是从“内”而来,也不是从“外”而来,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187-190,共4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