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伍廷芳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法学家,深谙西律,毕生致力于推动中国法制改革。在主持清末法制改革之时,他以西方资本主义法系的"轻刑"原则对《大清刑律》进行了重大改革,首次将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并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商律。辛亥革命后,他积极投入到中华民国的法制建设工作中,在尚法、争取司法独立、采文明审判.制度等方面贡献良多,使他的资产阶级法制思想得以充分体现。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期134-140,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