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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劳动改造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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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略论劳动改造法律关系的客体王志亮一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权利义务客体,是指该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目标。一般来讲,法律关系的客体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物和其他物质财富。法律意义上的物,也称标的物,是指能为人们所控制并有经...
作者 王志亮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48-50,共3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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