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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定理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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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一九八○年颁布的,其中关于离婚的一些法律条款也是根据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十几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飞跃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较大的变化。在对待婚姻问题上,绝大多数人对婚姻质量有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但也有些人由于受西方“婚姻自由”观的影响,视婚姻大事为儿戏,草率结婚,轻率离婚。
作者 王迅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9期22-23,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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