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第一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保障市场竞争在合法、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的重要法律。它吸收了别国的立法经验,又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国情,对不正当竞争的含义、表现、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均作了较具体的规范,是一部很好的法律,但是,由于我们在反不正当竞争方面没有足够经验和认识,因此,无论从这部法的立法技巧还是内容方面,仍还存在一些不足。这就给该法的实施带来一些困难和阻碍。现发表几篇笔谈,对此展开讨论,以期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和司法有所裨益。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0期13-14,共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