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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标点献疑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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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不韦字公先。父谦,初为郡督邮。时魏郡李暠为美阳今,与中常侍具瑗交通,贪暴为民患,前后监司畏其援。莫敢纠问。及谦至,部案得其臧,论输左校。(卷31,1107页,中华书局1965年点校本) 按:《续汉志》曰:"郡监县有五部,部有督邮掾,以察诸县也。"(转引自《后汉书》卷25)则"部案得其臧"的"部"系指古时按察区域名称,"部"字当属上。"至部"连文,屡见于《后汉书》,如"及[贾]琮之部,升车言曰"(卷31,1112页),"[樊]准到部,开仓禀食"(卷32,1128页),并为证。
作者 顾义生
出处 《中国语文》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398-398,共1页 Studie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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