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6年,普特南在题为“意义与知识”的洛克讲座中开头就指出:“真理的本质是哲学中极为古老的问题。”该问题无疑引起了普特南的极大兴趣。在我看来,在极少数能抓住问题症结的哲学家中,他是出类拔萃的。然而本文要讨论的不是这个问题,而是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即我们究竟是如何获得真理概念的? 按照弗雷格以及随后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看法,假如真理概念在某一思想的内容中具有中心地位,那么它的应用中的不确定性又是怎么回事呢?这种不确定性的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关于自然语言陈述条件式的真值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对弗雷格、《逻辑哲学论》,实际上还有戴维森来说,说明一个陈述应该为真的条件之间的差别,必须反映对该陈述的解释的一种差别;或者,反映以该陈述表达的思想的差异。然而,对陈述条件式有争议的哲学家无疑都以完全一致的方式理解这些陈述条件式。他们之间的分歧在于如何把真理概念应用到这些条件式中。如果弗雷格等人是正确的。如果实际上大家对陈述条件式的含义看法一致。为何在使用真理概念时曾出现不确定性呢?
出处
《世界哲学》
1994年第4期25-33,共9页
Worl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