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仍低于全国,各民族间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为了缩小差距,消除这种不平等,要紧紧抓住利益原则,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工农牧业关系,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民族经济;要抓住时机,向西开放,拓宽横向联合,把封闭式的自然经济转变为开放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民族经济,保障民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出处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4年第2期1-7,共7页
Journal of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