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这是国内外刑法界所通行的观点。但是,对于何种因果关系才构成要件,国内外却有不同的观点。而且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刑法界还普遍认为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应该以哲学中关于一般因果关系的理论为基础。我国刑法界所依据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国外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其哲学基础,其概念及思想也难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获得令人满意的解释,这使我国刑法界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拒不接受或借鉴国外所通行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而当我们考察我国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诸种观点时。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63-66,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基金
浙江大学文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