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有企业都要向这个方向努力。”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标志着我国企业将最终摆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真正成为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独立的市场竞争的主体。这不仅是微观经济基础的变革,而是涉及到宏观经济体制的一次全面深刻的改革。因此,要继续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朱镕基同志指出:“《条例》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块基石。”即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那么贯彻落实《条例》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