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ADR的运作机制和特征ADR是指美国银行为了便于本国投资者投资于外国证券及外国证券在美国市场的交易而签发的所有权凭证或存股证,是DR中最早建立的一种.由于凭证是外国证券的替代物,持有凭证则犹如持有外国证券所代表的那个公司的股份,凭证持有者可享有股东的一切权利.该凭证的签发,不但使实际股票证书没有运送的必要,而且便于转让,在美国,凡是纽约股票清算公司(Stock ClearingCorp)的会员均可利用存单信托公司(DepositargTrust Compang)的电脑记账方式,达成彼此间的证券交割储存和清算,并可在特定的证券市场上交易.由此可见ADR一方面使得美国投资者不出国门就可投资外国证券,购买外国股票;另一方面,就外国公司而言,其股票不需进入美国就可在美国筹集资金;此外,ADR还便利了外国证券在美国境内交易.ADR分为两种,即在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和不上市的,上市的ADR的拥有者,能定期得到该外国公司的财务报告,这种ADR约占全部ADR的五分之一,大部分的ADR是在银行柜台上交易的.ADR的运行机制是这样的:若一个美国人想买荷兰菲力浦公司的股票,他就到当地银行的证券业务部,告诉银行他购入1000股该公司的普通股票,即让当地银行先买一家做非力浦公司股票生意的某一美国银行的ADR,后一家银行再命令其在荷兰的代理?
出处
《南方金融》
1994年第3期32-33,共2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