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美国金融信托已由原来的信托公司兼营银行业务发展为银行兼营信托业务,大部分信托业务由商业银行的信托部办理.1.4万家商业银行中约有4千家设有信托部,而其中100家大银行就占有全部信托财产的4/5.著名的大银行花旗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制造商汉诺威信托银行等都拥有雄厚的信托实力,信托业务成为美国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现有的主要业务美国的信托业务分为受托业务和代理业务.作为受托人,在法律上对信托财产拥有所有权,而作为代理人则没有所有权.从委托人的角度看,美国的金融信托业务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个人和法人兼有的信托.二、有关法规和监督管理1913年《联邦储备法》颁布后,银行兼营信托业大大发展.
出处
《南方金融》
1994年第4期28-30,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