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新一轮的改革开放热潮中,香港中策投资公司以合资方式投入现全在大陆太原、杭州、泉州、北京等地成片成行业地收购国有企业产权,获取收购企业 51%一55%的控股权,并采用资产信用委托代理经营的法人治理结构,被收购国有企业中的部分企业经过财务和管理的包装,在境外上市,合资期限为50年,外方与中方还需共同负责解决企业现有职工安置问题.经济界将这种引进海外资本改造大陆国有企业的做法称之为“中策现象”.作为目前外资收购国有企业的诸多个突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中策现象”在经济理论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出处
《南方金融》
1994年第11期18-19,共2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