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质定义作为重大的哲学问题之一,一直是近年人们研讨的一个热点,随之形成一场争论,出现一些分歧甚至对立的意见和观点。现将各种主要观点择述如下,或许有助于研讨的深入和问题的澄清。 一、对经典作家论断的不同童见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写到:“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怎样理解这一论断?它是否是一个科学的物质定义?尚有歧义。胡木才认为,仅就这个定义所表述的思想内容——“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以及被反映者是能够被我们反映的而言,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把这些内容纳入物质定义则是不妥的,就是说,“物质是客观实在”作为一般命题是正确的,作为定义则不成立,至少有两处自相矛盾即定义方式与其内容相矛盾、定义与概念矛盾。征汉文认为,把列宁的这段话当作物质定义的观点虽有正确的一面,但并不全面。1、列宁的那段话中对物质的阐释并不是关于物质的本质的定义,而是关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的定义,是从哲学基本问题的角度论述物质的。所谓的“物质定义”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4年第1期85-88,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