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各种版本的《格萨尔》中,都津津乐道“斗法”。法术,自宗教文化产生以来,在种种宗派文化教系中,一直是其中的观念和行为之一。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术观念和行为在《格萨尔王传》的创作中是一种现成的材料,不同的传播者们按照自身的思维定式、思想倾向、审美取向,去选择、编排它们。自然随着时代变迁、宗教文化的发展,法术表现和法术观,或被丰富、发展,或者变异、消亡。这是一种普遍规律,也是《格萨尔》与萨满教文化比较的前提。在《格萨尔》研究中。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95-101,共7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