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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确立判例法的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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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判例法,是指法院在审判中作出的,能为以后审理同类案件加以援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判例法制度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无法律明文规定可循,必须恪守“遵循先例”的原则,即:法院依据法的一般原则作出的判决,对今后出现的相同或类似案件具有约束力,后来的审判人员在没有新的情况变化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
作者 吴剑平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106-111,共6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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