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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法、势、术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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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的政权结构及其任务,可以用“法、势、术、管、教”五个字概括。所谓“法”,是指法令,即现行法津制度;所谓“势”,是指权势,即国家政权,包括权势和掌握权势的主体(即国体)两个部分;所谓“术”,是指策略和手段,包括大大小小的各种谋略;所谓“管”,是指依法管理,即把法、势、术三者纳入法治系统,按照系统工程的运行机制模式。
作者 段碧芳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1994年第3期53-55,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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