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唐代惩治官吏赃罪的特点周东平封建社会的赃罪,是与金钱和物资有关的各种经济犯罪的总称。官吏居官贪货财之利,则日贪赃,亦即所谓的官吏赃罪。就其实质来说,主要包括贪污罪、受贿罪,以及其它比较轻微的经济犯罪。它的广泛存在并成为封建官场痼疾,严重地败坏了吏治...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4年第1期41-46,53,共7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