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运动、变化、发展三范畴的关系,作了与传统观点很不相同的解释,认为三者在外延上不是同一关系,而是构成了一个属种序列;且运动是无向的,变化是有向的,发展是定向的;主体把握它们的方式也不一样。物质世界从运动到变化到发展,和人类对三者的认识都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因此关于辩证法三大规律关系的传统说法也是不准确的,应当把它们分别看作运动规律,变化规律和发展规律。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39-43,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