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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以雅以南”何解─—古史新说之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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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诗经·小雅·鼓钟》中“以雅以南”一语,过去说诗考据之家解说不一,迄无定论。作者的新见解是:“雅”是“夏”的假借字,“雅”即“雅乐”,指诸夏(周人)的音乐。《诗经》中的“大雅”、“小雅”,《周礼》写作“大胥”、“小胥”,原是周王朝的两个音乐机构,后来将其所演奏的雅乐中的诗篇,分别称“大雅”、“小雅”。“南”原是江汉、江淮之间长江中下游潮热卑湿地区的房屋之象形文,此处指荆舒地区的楚国南音、徐国南音,《诗经》中的“周南”、“召南”,当是周初由周公旦、召公从荆舒地区带回北方的楚、徐南音。所以今之《诗经》不应只称风、雅、颂,而应正名为风、雅、颂、南。
作者 张平辙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47-48,共2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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