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其他大多数普通法律相比,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联系更为密切,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宪法旨在规范国家权力的运用,而刑事诉讼正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当然得纳入宪法。宪法仅对国家权力的基本方面进行原则性规定,确保国家权力的具体运用则需诸多普通法律的规定。毫无疑义,有关司法权力的规定应是宪法规范的重要方面。根本原因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与安全是国家最基本的职能,因而,作为维持手段的司法活动当然得成为宪法调整的重要对象。也正因为此,刑诉法与其它一些法律相比(如民法),体现了更多的国家权力的色彩。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49-52,共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